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十必须”
1.固定炉必须设置机械锁紧,倾动炉控制与铸造系统联锁。
2.固定炉必须配置液位传感器,实现报警切断排放联锁。
3.必须确保存放铝锭的地面干燥,作业场所不得有积水。
4.结晶器冷却水系统必须配置温度、压力、流量监测报警装置。
5.铝水铸造流程必须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绳必须定期检查更换。
7.铸造区域必须独立设置或采取可靠隔离措施,严控人数。
8.铸造车间厂房顶部必须采用便于泄爆的轻质屋顶。
9.引锭盘、模盘不能自然分离时,必须停止浇铸。
10.必须保证设备设施完整性,不满足生产要求的要及时报废。
中频炉使用“七要求”
1.熔炼、浇铸及行车吊运范围内不得设置人员聚集场所。
2.感应线圈进水管要实现快速切断,冷却水要设置压力、流量差、温度监测报警装置。
3.电源装置与炉体要设置隔墙,穿墙、穿层孔洞必须完全封堵。
4.炉台必须设置两处及以上应急逃生路线。
5.必须设置应急水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等设施。
6.炉下、炉前、浇铸区域要设置应急储存设施,不得有积水。
7.不得使用公称容量 0.25 吨及以上无磁轭的铝壳中频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