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力度和强度明显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法继2017年修改之后,2019年再次修改;商业秘密的司法解释已相继出台。国务院有关两法衔接的规定中也对于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移送与立案侦查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外部的竞争,但如果公司内部或者就是公司内部员工,利用自己核心员工、销售、统计、采购的身份对公司的所有机密和优势劣势了如指掌,恰到好处地给出更优惠一分的报价,或者直接飞单,或者技术人员直接泄露公司的技术信息,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所以商业秘密保护,实在必行。
一、商业秘密的内容
1、什么是商业秘密?
2、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以上内容见22期周刊)
3、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相关法律规定
(1)《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3)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损害赔偿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商业秘密的民事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实际损失、合理费用或者惩罚性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导致产品销量的减少、利润的下降,间接损失是指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減少,即可得利益。合理费用主要是指被侵权人在诉讼前和诉讼过程中因调查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必要的费用,包括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资料费、打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实践中,针对侵犯商业秘密的特定主体的行为,权利人在提起侵犯商业秘密民事纠纷的同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最终进入刑事程序。
二、如何进行商业秘密保护
与核心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与核心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权利人企业内部做好涉密信息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对核心人员进行商业秘密法律教育和保密义务培训。
三、竞业禁止
1.什么是竞业禁止
2.竞业限制的对象
3.竞业限制的期限
4.竞业限制的限定
5.竞业限制的条件
6.劳动者存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支付了违约金之后,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7.用人单位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劳动者是否需承担竞业限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