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公司法》,删除了2018年《公司法》中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本次修订是《公司法》1993年通过以来的第六次修改,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将对我国4300多万家公司产生系统而深远的影响。本次公司法的修订涉及到的法条众多,贯穿了公司设立、公司资本、公司治理、公司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清算等方方面面,这些新变化对公司法务工作和公司诉讼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将于2024年7月1日实施。
(三)新公司法股权转让和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的新变化
1. 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新变化
2. 股权转让诉讼制度的新变化
3. 瑕疵股权转让制度的新变化
4. 董监高忠实义务的新规则
5. 董监高勤勉义务的新规则
6. 关联交易制度的新变化
7. 规制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规则的新变化
8. 规制同业竞争规则的新变化
9. 公司归入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
10.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引进
(四)新公司法公司治理、合并增减、解散清算制度新变化
1. 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变化
2. 董事权、责、利的变化
3.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扩大适用
4. 公司合并、分立程序的新变化
5. 定向减资制度的新变化
6. 简易减资制度的新变化
7. 违法减资的情形与责任
8. 股份公司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9. 清算义务人制度
10. 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制度的新规定
(五)新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新变化
1. 股东会临时提案权的新变化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监事人数的新变化
3. 上市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与禁止股权代持
4.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交叉持股
5. 无面额股、记名股票
6. 类别股、转让受限股
7. 授权资本制
8. 股份公司异议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股份回购请求权
9.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董事责任保险
10. 债券持有人会议